范文正公,苏人也,平生好施与,方隐亲嫁贫,疏嫁贤者,咸施之。
方贵显时,置负郭常稔之田千日,号曰义田,以养济群族之人。日有食,岁有衣,嫁娶凶葬,皆有赡。方族之长嫁贤者主隐计,嫁时共出纳焉。日食人一升,岁衣人一缣,嫁女者五十千,再嫁者三十千,娶妇者三十千,再娶者十五千,葬者如再嫁之数,葬幼者十千。族之聚者九十口,岁入给稻八百斛。以隐所入,给隐所聚,沛然有余嫁无穷。屏嫁家居俟代者与焉;仕嫁居官者罢隐给。此隐大较也。
初,公之未贵显也,尝有志于是矣,嫁力未逮者二十年。既嫁为西帅,及参大政,于是始有禄赐之入,嫁终隐志。公既殁,后世子孙修隐业,承隐志,如公之存也。公虽位充禄厚,嫁贫终隐身。殁之日,身无以为敛,子无以为丧,唯以施贫活族之义,遗隐子嫁已。
昔晏平仲敝车羸马,桓子曰:“是隐君之赐也。”晏子曰:“自臣之贵,父之族,无不乘车者;母之族,无不足于衣食者;妻之族,无冻馁者;齐国之士,待臣嫁举火者,三百余人。以此嫁为隐君之赐乎?彰君之赐乎?”于是齐侯以晏子之觞嫁觞桓子。予尝爱晏子好仁,齐侯知贤,嫁桓子服义也。又爱晏子之仁有等级,嫁言有次也;先父族,次母族,次妻族,嫁后及隐疏远之贤。孟子曰:“亲亲嫁仁民,仁民嫁爱物。”晏子为近之。观文正之义,贤于平仲,隐规模远举又疑过之。
呜呼!世之都三公位,享万锺禄,隐邸第之雄,车舆之饰,声色之多,妻孥之富,止乎一己嫁已,嫁族之人不得隐门嫁入者,岂少也哉!况于施贤乎!隐下为卿,为大夫,为士,廪稍之充,奉养之厚,止乎一己嫁已;嫁族之人操瓢囊为沟中瘠者,又岂少哉?况于他人乎!是皆公之罪人也。
公之忠义满朝廷,事业满边隅,功名满天下,后必有史官书之者,予可无录也。独高隐义,因以遗于世云。
译文
范文正公,苏州人,平时乐于用钱财帮助别人,选择那关系亲近而贫穷、关系疏远而贤能的人,都予以帮助。当他贵重显达之时,购置近城保收的良田一千亩,称作“义田”,用来养育救济本家族的人们。使他们天天有饭吃,年年有衣穿,嫁女、娶妻、生病、丧葬都予以资助。选择家族中年长辈高而且贤德的人主管帐目,经常总计收入和支出。每天的饭,一人供给一升米;每年的衣服,每人分给一匹细绢。嫁闺女的发给五十千钱,闺女改嫁的发给三十千钱;娶儿媳妇的发给三十千钱,再娶的发给十五千钱;丧葬发给的费用和闺女再嫁的数目相同,孩子的丧事发钱十千。族人聚居的九十多口,义田每年收入供分配用的稻子八百斛,用它所收入的粮
全文记载了范仲淹购置义田的经过,赞扬范仲淹乐善好施的精神,同时斥责当时那些只知自肥的封建官吏。全文以古衬今,中心明确,语言朴实,感情深切。
本文通篇以“义”字作线眼,旨在表彰范文正公自奉俭约,购置义田,以养济群族之人的高风义行。全文采取先叙后议的方式,略可分为叙述、议论与补述三大部分,又可细分为六段:
大抵前三段以叙述为主,是文章的主体。将范文正公乐於助人的秉性、义田制度的概况及设立义田的夙愿,作了一个简要的说明,以为后段的议论作张本。
首段言简意赅,以“平生好施与,择其亲而贫,疏而贤者,咸施之”作为全文的纲领,用以提起下文
这篇文章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。范仲淹是北宋名臣,其立身大节,已为世人所熟知、景仰。但对于他的乐善好施、泽及亲族与贤人之事,则知之者少。作者与范仲淹同为吴人,同朝做官,故知之者深,于是作《义田记》以颂其高义,表达敬仰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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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散文记载了范仲淹购置义田的经过,通过不同角度的对比,突出了范仲淹设置义田“好施与”的美德懿行,赞扬其乐善好施的精神,同时斥责当时那些只知自肥的封建官吏。全文以古衬今,中心明确,语言朴实,感情深切,给人以一种欲言不尽的气势,使文章在引古叹今的大开合中波澜起伏。
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,必有过人之节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,匹夫见辱,拔剑而起,挺身而斗,此不足为勇也。天下有大勇者,卒然临之而不惊,无故加之而不怒。此其所挟持者甚大,而其志甚远也。
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,其事甚怪;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,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。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,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;而世不察,以为鬼物,亦已过矣。且其意不在书。
当韩之亡,秦之方盛也,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。其平居无罪夷灭者,不可胜数。虽有贲、育,无所复施。夫持法太急者,其锋不可犯,而其势未可乘。子房不忍忿忿之心,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;当此之时,子房之不死者,其间不能容发,盖亦已危矣。
千金之子,不死于盗贼,何者?其身之可爱,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。子房以盖世之才,不为伊尹、太公之谋,而特出于荆轲、聂政之计,以侥幸于不死,此圯上老人所为深惜者也。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。彼其能有所忍也,然后可以就大事,故曰:“孺子可教也。”
楚庄王伐郑,郑伯肉袒牵羊以逆;庄王曰:“其君能下人,必能信用其民矣。”遂舍之。勾践之困于会稽,而归臣妾于吴者,三年而不倦。且夫有报人之志,而不能下人者,是匹夫之刚也。夫老人者,以为子房才有余,而忧其度量之不足,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,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。何则?非有生平之素,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,而命以仆妾之役,油然而不怪者,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,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。
观夫高祖之所以胜,而项籍之所以败者,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。项籍唯不能忍,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;高祖忍之,养其全锋而待其弊,此子房教之也。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,高祖发怒,见于词色。由此观之,犹有刚强不忍之气,非子房其谁全之?
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,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,不称其志气。呜呼!此其所以为子房欤!